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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2-02-18

我省部署做好2022年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

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

苏农机安监〔2022〕4号
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及省农垦、监狱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:

    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,持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,扛牢责任,攻坚克难,巩固提升2021年源头管理专项集中整治成果,推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源头管理工作常态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和信息化。现就做好2022年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源头管理,夯实农机安全基础

       (一)发挥农机网格化监管力量。各地要进一步推广应用“柳堡模式”“张洪村经验”,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的统筹谋划,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府主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,将源头管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,作为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核心内容。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,对乡镇组织开展集中登记检验进行一次再部署再培训,实现镇村安全巡查、检验动员、宣传教育等常态化工作落实落地,实时掌握辖区内农业机械情况。要完善基础资料台账,为全省无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动态数据库及“手扶拖拉机”专用模块数据录入做好准备。

       (二)坚持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。研究制定检验工作方案,根据待检机具分布情况,会同镇村制定好集中登记检验工作计划,调配各类资源,确保人员、车辆、检验装备“三到位”。要提前与镇村做好对接,准备好场地、网络保障等基础性工作,合理设置检验流程,让农民机手少排队、少等待。镇村农机网格人员要全力做好组织发动,向广大农机手宣传农机登记、检验、驾驶证考试等政策法规,增强农机手守法用机的意识和行动自觉,提高农机手参检积极性,分片分组集中待检机具,提高检验效率。送检计划时间、地点由镇村提前通知到每位农机手,确保应登尽登、应检尽检。

       (三)强化安全监管政策措施。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,创新做好实地检验工作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按规定试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农机安全检验。要实现“窗口前移”,开展好综合服务,在做好检验工作的同时,一并办理其他农机监理业务,尽最大可能方便农民群众。要综合运用“灰黑名单”、跨区作业证申领、镇村公告栏曝光、约谈等制度手段,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,提升“三率”水平。省级将每季度通报各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、检验率和持证率,并作为农机安全生产评价的重要内容。

二、严格检验标准,消除农机安全隐患

       (一)规范检验工作。按照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(NY/T1830-2019),对7类29项检验项目逐一开展检测,要配齐激光制动性能检测仪、前照灯检测仪等检测设备,对制动、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,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。要继续大力实施“亮尾工程”,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,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通过检验。实地检验现场要做到“人机证”三见面,仔细审核受理资料,认真比对行驶证记载内容及机具照片。要使用江苏农机监理APP现场录入安全检验信息和电子签名,严格执行“双签名”制度。检验合格证明要填写规范、完整,粘贴制动性能、前照灯检验报告,严禁缺项审核通过。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须在行驶证上打印检验条章,不得人工签注。

       (二)提供优质服务。主动协调保险、移动、石化等部门,为农民机手提供办农机政策性保险、“平安农机通”、“双优加油卡”等一条龙服务。继续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对跨区域的监理业务,要主动对接协调,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异地检审服务,方便农民群众。要专门提醒广大农机手,2022年底前全国停止手扶变型运输机注册登记,做好政策宣传引导。

       (三)突出工作重点。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管理,对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驾驶人,结合实地检验工作,通知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教育,组织规定科目考试。严格执行《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订制与使用管理暂行规定》,做好送检期间牌证管理,严禁“牌证分离”。实地检验结束后,各地要及时比对号牌网上库存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,确保牌证管理规范到位。

三、强化执法检查,提升宣传教育水平

      (一)深入推进农机安全执法。将无牌、脱检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信息及时抄送当地公安交管部门,积极配合开展道路上联合执法,在存量较大地区配合开展联合攻坚行动。深入开展“铁牛卫士”执法行动,对实地检验现场发现的无牌行驶、无证驾驶、逾期脱检等违法行为,要坚持“应立尽立、应罚尽罚”原则,强化执法处罚,引导农机手主动办牌办证,依法参加年度检验。要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执法的惩戒和威慑作用,促进机手形成依法用机、安全操作的行动自觉。

      (二)加强农机安全宣传。坚持执法和普法两手抓、两手硬,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普法“五进”活动。要抓住“3.15送农机科技下乡”“6.16全国农机安全宣传日”等关键时间节点,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通过“安全生产月”主题咨询宣传、《农机事故警示录》《以案说法 遵章守规》宣教视频播送等方式,扩大农机安全社会影响。要充分利用省所开发的二维码平台进行展播宣传,方便农机从业人员扫码学法学安全,实现普法作品共创共享。

      (三)加大检查指导力度。各设区市要对照农机安全生产“七化”管理要求,巩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专项集中整治成果,全面落实“三个责任”。 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江苏省农机安全风险等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强化农机安全工作监督,补短板、强弱项,统筹做好源头管理工作。省所将适时组织人员赴各地开展实地检验、执法检查指导,督促各地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,形成农机监管强大合力,推动农机安全一体化发展。

来源: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;中国农业大数据网站及移动端农务通APP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,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、稿酬未付和其他任何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,联系电话0512-65716709#8012